1、執(zhí)行公安部行業(yè)標準《道路交叉口發(fā)光警示柱》(GA/T1246-2015)技術要求。
2、基本說明:一體式柱體結構,標志版面圖案中設置機動車道左指引、非機動車道右指引,柱體上設置警示發(fā)光管,采用太陽能蓄電池供電,設置于機非隔離端口,提高路權指引醒目性、警示性、易捕捉性。
3、可視距離:≥300米。
4、單粒LED在額定電流時的法向發(fā)光強度:紅色≥5000mcd;黃色≥3000mcd;白色≥6000mcd;藍色≥2500mcd。
5、控制方式:根據(jù)周圍光照變化,自動開啟/關閉發(fā)光單元。
6、安裝方式:采用膨脹螺絲固定或澆筑預埋件。
7、適用范圍:機非隔離島、隔離護欄端頭。
8、實物參考圖例
(1)LED外置點陣發(fā)光。機非分道道口指示標志,參考尺寸:350mm(寬)*150mm(厚)+1700mm(高),尺寸可定制。
(2)內(nèi)置照明發(fā)光。機非分道道口指示標志,參考尺寸:350mm(寬)*150mm(厚)+1700mm(高),尺寸可定制。
(3)LED外置點陣發(fā)光。公交車道、非機動車道指示標志,參考尺寸:450mm(寬)*150mm(厚)+1850mm(高),尺寸可定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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